马路摊位明码标价收钱有理占道合法?

http://www.e23.cn2012-04-19济南时报

    摘  要:近期,有市民反映,有的部门对占道经营的摊贩收取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名目众多的费用,每天2元至5元,每月50元至百元,但是收费部门开出的收费票据五花八门,有的只有用手写的收据,没有正式发票,连个单位公章也没有;有的每天则收5元,“包月”收100元。

  地点2

  历城区闵子骞路市场

  【长期摊】

  长期摊按月收费短期摊按天收

  摊位费按月收取,1.5米摊位70元

  4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闵子骞路南头附近的社区便民市场。该市场就位于闵子骞路通向甸柳庄小区的社区马路上,长度有三四百米。除了部分摊主是租借附近居民楼一楼的房屋占道经营外,剩余大部分摊主都是在道路南侧的马路边上摆摊。

  在问及摆摊是否需要交费时,一摊主介绍,摆摊是需要交钱给社区的,但是对于交费的原因,不少摊主却表示不知道。有人介绍是卫生费,有人则认为是占道经营应缴的费用。“摊位费都是按月收取的,每个摊位1.5米,一月70元。通常一个摊主都会租2-3个摊位,地方小了,菜都摆不开。”一个长期在此摆摊的女摊主介绍,有部分摊主认为收费过高,曾找过社区,但社区说,现在的收费标准比较合理,问题就搁置下来了。经过查找,有摊主拿出自己交摊位费后的普通收据——— 栏头印着“收款收据”,摊主的名字则写在客户名称一栏,单位名称空缺,按照摊位数目写上了收款金额。收据上盖着“历城区山大路街道闵子骞便民市场管理专用章”。

  【短期摊】

  一天两元,若换地方还接着交钱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有一些短期摊主,骑着电动三轮车来卖菜。记者发现,虽然只有一天时间,但他的电动车车斗里已放着三张收费票据,均写着“山东省城市环境卫生收费定额专用票据”等字样。据摊主介绍,三张票据都是同一日开出的。“我也是第一天来这边摆摊,见到收费的不敢不交。怕被人家赶啊!”中年摊主介绍,早晨5点,他就赶到离这边不远的一处便民早市,卖了3个小时的菜。当时有收费的环卫人员向他收了4元卫生费,开了两张发票。随后,他骑车到了这边的便民市场,又被社区的人员收了2元卫生费。

  中年摊主跟记者算了笔账,他的蔬菜如果今天卖出去,也就赚50多元钱,“还没卖几斤菜,就先交出去6元。”

  【部门回应】

  收据是社区临时使用,钱部分支付环卫工

  针对闵子骞便民市场的摊位费用收取问题,记者也曾联系到闵子骞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场在几年时间中曾多次取缔后“重现”,问题来回反复,主要原因就是社区附近几公里内并无大型的菜市场。街办也曾考虑设置“退路进厅”,但始终没有合适的区域进行安置,现在的市场也是临时性的便民市场。

  据其介绍,之前是别的部门负责该市场管理问题,后续才移交给社区,现在的收费标准是沿用之前的老标准,所以一直没有改变;其费用性质是卫生费。收上来的费用一部分交给负责清扫的环卫工,作为打扫卫生的报酬,剩余的部分则用于给社区负责管理市场的人员支付酬劳。在回应收费收据的相关问题时,该负责人则介绍,由于市场是临时性设置的,所以一直没有专门的收费凭证,其凭证也是社区临时使用的。在现场,有环卫人员介绍,清扫市场后,也会收到社区支付的相关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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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彤彤 徐敏 赵云龙   网络编辑: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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