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摊位明码标价收钱有理占道合法?

http://www.e23.cn2012-04-19济南时报

    摘  要:近期,有市民反映,有的部门对占道经营的摊贩收取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名目众多的费用,每天2元至5元,每月50元至百元,但是收费部门开出的收费票据五花八门,有的只有用手写的收据,没有正式发票,连个单位公章也没有;有的每天则收5元,“包月”收100元。

  地点3

  槐荫区老屯商业街

  卫生费月涨20元收费凭证是自制

  4月6日一早,记者来到张庄路茶叶市场附近的老屯商业街,摆摊的摊贩有卖菜的也有卖水果的,十分热闹。一名摆摊的女子告诉记者,在这里摆摊一直有人在收卫生费,而且最近还涨价了,2月份之前一直是30元,从3月份开始就是50元了。

  随后,记者跟女子要了两张收费的票据。记者看到,2月份的收费票据是一张粉红色的纸,上面写着“老屯集团统一收款票据”,收费名称为2月份卫生费,金额是30元。除此之外,在票据的右上角还盖着“老屯村卫生管理办公室 收费专章”的章。但是3月份的收费票据却变了成了一张白色的小纸条,上面写的是“老屯村卫生管理费收款凭证”,金额为50元。票据左下角还注明“用于环境卫生管理费用支出”,不过上面的章也是“老屯村卫生管理办公室 收费专章”。

  对于为什么3月份卫生费忽然涨了20元,这名摆摊的女子表示她也不知道,“收费的人说是涨了,我们也只能交啊,在这里摆摊的都要交”。记者粗略数了一下,马路边有二三十个摆摊的,“虽然老屯村委会给我们开的是收据,没有开发票,应该默许我们在这里摆摊经营。”在记者采访中,多名摊贩说,自己占道经营,但该地流动人口多,生意还不错,“交了钱,就要在这里把钱挣出来。”

  为什么老屯集团收取卫生费只给了收据没有给发票?记者致电老屯集团财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请示领导之后告诉记者,老屯集团一直就是这么规定的,本来就没有发票,也从来没给过摊主发票。

  记者从济南物价部门了解到,收费部门得到收费许可后,需要持相关证件到税务局购买正式发票,在向商户收费时,需要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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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彤彤 徐敏 赵云龙   网络编辑: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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