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封存千余斤用甲醛保鲜的山药

http://www.e23.cn2012-05-11济南时报

“疑似‘毒韭菜’事件发生后,我们立即对农产品来源展开产地调查,在章丘抽检了13个韭菜样本。”济南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抽检结果显示,这13个样本均无问题。

  同时,农业部门还在历城区40亩韭菜种植基地进行了样本抽检。“目前,检测结果尚未出来,但根据我们在大型蔬菜种植基地设置的协管员反馈的情况看,应该也没有问题。”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历城区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均设置了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室,但由于技术手段有限,检测能力不足,还只是定性检测,无法做到定量。该区在2010年曾经在蔬菜批发市场发现一起疑似毒韭菜事件,最终检测结果显示没有问题。

  为了把好农产品关口,记者获悉,历城区农业部门计划在唐王和仲宫等产地源头批发市场设立快速检测室。

  【延伸阅读】

  举报食品安全最高拟奖

  30万元

  时报5月10日讯 5月1日起,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13家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制定的《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举报奖励设四个等级,最高可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至10%奖励举报人,每次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记者获悉,依据省里政策,济南食品安全奖励办法也已经制订完毕,待济南市政府批准后也将正式实施。

  根据山东省制订的奖励办法,举报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移交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调查处理。对举报内容涉及多个监管领域,首次接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举报受理材料转交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办,由食品安全办确定主要受理部门及配合部门。按照归属地管理原则,举报内容应当由下级有关部门查处的,应当及时移交下级部门调查处理;应当由上级部门查处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规定移送。

  “省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后,我们也相应制订完成济南市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具体办法。”济南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办法已经完成各部门会签,正等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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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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