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实中却有这么一小撮人,他们不参与城市建设,却削尖脑袋想方设法投身城市管理,他们的辩证法完全是另一个范畴:为自己管理城市。
客人。
一卖饼的人推着三轮车站在路边,双手不停地搓着,对旁边一卖米饭的摊主说:“今天早上7点多就来了,一天只卖了40多个饼,中午的买卖也不好了,今天白瞎了一天。”
下午2:30,卖饭的人离开建新南路,路边留下很多垃圾。环卫工说:“在这里打扫卫生很累,每天2个人要打扫2个小时才能清理干净,一个月‘城管’只给我们2个人300元的卫生清理费,要不是环卫所安排的,怎么也不会干这活。”
建新南路小吃街一位卖饭的业主说:“我们在这里卖饭,如果是收取正常的卫生费,我们都认可。我们把路面弄脏了,环卫工清理也不容易,但是我们交了很高的摊位费,环卫工每个月只有300元垃圾清理费,剩下的钱不知道都去了哪里。”
知情人士
“城管”从街办承包小吃街管理权
一位在科技市场干了10多年的业主介绍,收费的“城管”是从街道办事处承包的,他们收的钱也不是自己都拿了,要交给街道办事处一部分承包费用,要不也不可能收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人管。
一位长期在小吃街卖饭的摊主说:“这里是自发形成的小市场,有10多年了,收费也有很多年了,听说收费的人也是从街道办事处承包的这个小吃街,每年要给街道办事处交承包费用。”
部门回应
记者把建新南路“城管”收费高的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摊主举报城管乱收费要拿出证据;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说,不是穿着城管制服就是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有很多冒充的人。
建新街办:
没有对外承包小吃街
10月22日,记者把王先生反映的建新南路“城管”收费高的情况反映给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街道办事处没有批任何一个占道营业的地方,办事处也不会乱收一分钱。
该工作人员说:“摊主反映城管乱收费,要拿出证据,有收据才可以。有些人也是乱反映,自己占道经营还说城管这不好那不好。”
12月4日,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办事处没有派城管人员在建新南路收费,也没有对外承包小吃街。辖区内会有城管巡查人员,但是不安排城管人员收费,城管的工作就是正常巡查,防止占道经营。
历下城管:
穿着城管制服不一定是城管的人
记者把采访的情况反映给历下区城管执法局,一工作人员说:“摊主反映‘城管’收费问题,摊主有没有收据票,票上有没有城管执法局的章?如果没有这些,摊主们反映的可信性就不强。”
记者说在调查中发现有几个经常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在街上看守,工作人员说:“他穿着城管的制服不能说就是城管的人,经常有冒充的,这些人每天都去也不能证明他们就是城管执法局的人。”
该工作人员说,城管执法局没有收小摊贩费用这个权力,也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
律师说法
冒充城管收费可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传德说:“城管有处罚权和管理权,没有收取管理费的权力。行政机关收费必须要依据法律法规,否则都属于乱收费。如果是冒充城管收费,轻者按照治安管理进行处罚,重者可按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宋传德介绍,如果按照知情人士的说法,“城管”收费权从街办承包就是违法行为,他们不符合城市执法的主体资格,这种现象连最基本的物价局收费批文都不可能有的。
居委会早就不收费了临时工冒充“城管”
11月27日,天刚蒙蒙亮,济南市区刮起大风,落叶在冷风中打着旋。
清晨5点半,董家镇的王氏兄弟顶着寒风出门,满载蔬菜的小型货车直奔闵子骞路。百花公园西门往南100米有一条贯穿东西的小巷,每天上午10点前,马路两侧会有早市。早市小有名气,王氏兄弟来摆摊,雷打不动地坚持了十几年。
6点半,兄弟俩停在巷口,排队等着进早市。两个男子在巷口把关,挨个儿辨认来人的身份。“来早市摆摊要交钱的。大部分人是按月交钱,个别偶尔过来的,来一次交两块钱摊位费。”一摊贩说。
他在这里已经摆摊好几年,没拿到过一张收据,“啥收据不收据的,用不着那东西。月初几天来收钱,交了钱就不撵人了。”
在不同菜贩的口中,摊位费各不相同。卖藕的老农花 150元,租个空地停三轮车;卖水果的大姐花70元停了一辆小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