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清零被指“霸王条款”

http://www.e23.cn2013-08-20济南日报

    摘  要:近日,长沙律师刘明以消费者身份将中国移动长沙公司告上法院,矛头直指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18日,湖南省律协原定邀约当地三大通信运营商负责人,就“手机上网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公平”进行公开辩论,却因后者缺席而改为专家研讨会。

 

流量清零被指“霸王条款”

  近日,长沙律师刘明以消费者身份将中国移动长沙公司告上法院,矛头直指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18日,湖南省律协原定邀约当地三大通信运营商负责人,就“手机上网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公平”进行公开辩论,却因后者缺席而改为专家研讨会。

  “霸王条款” 上网流量月底全部清零

  今年6月份,刘明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手机上网套餐。7月结束后,还剩92M流量没用完,进入8月后,他发现,这92M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被全部清零了。“我花钱买的流量,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刘明认为移动公司月底将流量清零的做法不公平,便于8月初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

  刘明告诉记者,他向法院提出了三点诉讼请求:一是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二是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三是赔偿其调查取证产生的300元费用。

  刘明向记者表示,他在长沙移动办理上网流量套餐时,协议书只写着20元包150M上网流量,开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并没有标注必须在一个月内用完。“即使协议书约定为每月套餐,这在法律上也值得商榷,也是不合理的。”刘明说,根据市场交易原则,只要支付了20元,移动公司就得提供150M的流量。

流量清零被指“霸王条款”

  一石激起千层浪。刘明状告长沙移动将上网流量月底清零一事在网上曝光后,迅速引发网民和舆论的极大关注。还有网民指出,除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所有通信公司都存在类似的“霸王条款”,而且套餐清零不仅限于上网流量,通话、短信、彩信等都有涉及,甚至要求将三大运营商均列为被告。

  在法律专家看来,上网流量清零的确属于“霸王条款”。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翦宜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上网流量是出钱买的,清零的做法就不合理。只要是出了钱,就不应该清零。强行要求一个月内使用完,属于限制用户的使用权利,违反了契约自由权利。

  行业惯例 涉事公司称是通行做法

  针对民众的声讨和舆论的关注,涉事的长沙移动公司从最初的沉默转为公开回应。该公司16日下午发表声明称,套餐优惠是目前各运营商的主要促销手段,而当月套餐内剩余业务量不结转至次月也是国内外电信业的通行做法。

流量清零被指“霸王条款”

  长沙移动市场部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运营商推出的上网流量套餐是一种设有使用时限的优惠举措,一般有多档,套餐内包含的上网流量比非套餐来说要优惠很多,其目的是为给客户提供实惠和便捷,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上网等多元化需求。客户按自身需求自由选择合适套餐后,即可在约定时间内使用套餐所包含流量。客户如果不想使用套餐,也可以选择标准资费,选择权属于客户。

  长沙移动还表示,目前,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运营商对流量套餐的使用时间都有严格限制。例如美国的韦里孙(Verizon)、英国的沃达丰(Vodafone)等,也主要采用套餐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他们的流量套餐也都是当月套餐内剩余业务量在月底自动失效。

  根据移动方面的解释,上网流量之所以在月底清零,是因为“消费者享受了套餐优惠,而且这一做法也是国内外行业惯例”。但据了解,国外也有很多电信运营商的电话、流量套餐的剩余部分可以累积到下月使用。

  经济法专家、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漆多俊表示,运营商关于流量清零属于国际惯例的说法站不住脚,外国即使有惯例,那里也有充分的市场竞争。然而,“我国通信行业,受到的监管不够,服务、质量、价格均不行,存在大量的格式合同。”翦宜喜也指出:“套餐也是一个合同契约,不能用套餐来掩盖契约自由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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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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