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12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报称,其在保健食品执法检查和抽检中,查出了包括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宝葫芦大药房销售的“赛而牌维美克减肥颗粒”在内的21种产品含有酚酞、西布曲明等违禁化学药物成分,属于假冒保健食品。
告费用支出金额总计超68.76亿元,哈药股份近9亿的广告费用就占去13%,位居广告支出榜首。
业内人士表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药业市场,如果缺乏核心竞争力和产品的质量控制,单凭砸广告已经很难促使消费者对某个品牌持久追捧,巨额广告更多的是在稀释公司的利润,效果只会逐渐式微。(来源: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