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雾霾天气频发,空气净化器市场开始升温,甚至出现断货现象。记者近期在北京、浙江、上海等地市场调查了解到,空气净化器市场存在产品良莠不齐、企业夸大宣传、价格混乱、效果存疑等混乱现象,导致消费者真假难辨甚至上当受骗。
头。使用空气净化器有助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但能否净化PM 2.5,目前还没有进行专门研究和相关数据。
宋广生说,标注PM 2.5、甲醛“去除率99%”是偷换概念,这个去除率是材料本身对PM 2.5和甲醛的效力,而并不是实际运行的效果。国际上空气净化器必须标明适用面积、单位面积洁净空气量,而国内很多不标,只以“99%”等好看的数字蒙骗消费者。
国家标准缺乏致市场混乱
业内人士表示,空气净化器最核心的是滤材,有的擅长过滤花粉,有的专门去除颗粒物,还有的可过滤甲醛,但目前国内没有强制的国家认证标准,是造成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导致一些商家利用标准漏洞欺骗消费者。目前,空气净化器行业标准滞后,明显难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也难以保障。
沈浩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仅在空气净化器安全、噪声等通用性方面有标准,适用面积、PM 2.5净化能力、能耗等这些消费者关心的功能性标准却缺失。空气净化器的适用面积大小和其对颗粒物的去除能力密切相关,也是决定一款空气净化器价格高低的选购指标,企业应当在产品标识标注中如实标明,这也是国际通用的规格。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空气净化器只有一个推荐标准即《G B/T 18801-2008空气净化器标准》以及自愿选择的《空气净化器环保认证规则》,在功能性方面没有强制执行的国标,也就是说企业产品只要满足家用电器的安全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G B4706.1-2005)就能够生产上市,导致市场上空气净化器的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质监和工商部门也因为没有标准,无法对这类产品进行监管。
据了解,上海已先行一步,设立了地方标准《D B31/622-2012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上海市质监局日前以地方标准检测了市场上20批次的空气净化器,结果多个批次虚报适用面积。
宋广生、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陶爱莲等人士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快国家标准的修订,尽快将适用面积、能源效率、污染物去除能力等指标纳入标准规范,在重要指标上与国际接轨。同时,要加强行业的规范和自律以及市场监管力度,对夸大宣传、价格虚高、质量低劣等欺骗消费者行为进行规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