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消费者网购商品维权将更有法律保障。2014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届时将废止此前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并应采取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此外,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时,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此外,针对消费者网购时重视的“用户信用级别”,新法强调,该级别不得任意调整。办法显示,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应当坚持中立、公正、客观的原则,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用信息,不得将收集的信用信息用于任何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