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转基因食品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根据我国实行的转基因标识制度,被列入农业转基因标识目录并在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产品均需标识,但记者走访市内几家大型超市发现,除食用油、酱油制品以及部分豆奶粉、豆制品有标示外,其他大部分商品的包装上并没有明显的“转基因或非转基因标识”。
告不告诉你
他都有道理
为何我国虽然已经实行了转基因标识制度,但依然有不少食品并未明确标识?
国务院2001年出台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而农业部根据国务院的上述条例于2004年出台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除了进一步明确了国务院的上述条例外,还进一步将五类17种转基因生物列入了转基因标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属于转基因食品或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应在标识中标注中文说明,这意味着,即使没有被列在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内的产品也应该标注。比如木瓜,按照国务院和农业部的规定,并未被列入农产品转基因目录,因此无需标识;而根据质检总局的规定,假如某超市销售的木瓜也引入了转基因技术,则也应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