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商场超市巧立名目乱收费 被指“雁过拔毛”

http://www.e23.cn2014-07-30经济参考报

    摘  要:进商超卖货要交进场费、节假日要交节庆费、超市开张要交新店开业费,甚至连合同续签都要交续签费,除此之外还有开户费、货损费、堆头费、条码费等各种料想不到的费用;从店长、主管到理货员,甚至包括看电梯的老大爷,打理费用一个都不能少,商业贿赂腐败渗透到商超每一个角落

  记者在上海、山东等地的多家大型超市和家电卖场采访看到,不论是食品、日用百货还是家电,如今很多商超都推出多款自营品牌,在省去进场费、节庆费等各种费用后,价格上具有不小优势。

  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大型商超违规收费的检查力度,一些商超为规避打击,将不合理费用包装成符合规定的“促销服务费”或签订“暗合同”,通过瞒天过海之术钻政策空子。

  根据《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允许零售商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费用,统称为“促销服务费”。但由于这种促销收费没有具体标准可依,为商超乱收费留下了方便之门。

  “现在商超收我们的费用都不会签在合同里,合同里只签扣点、物流费用和信息系统使用费用,其他费用谈好后以促销活动费的形式开收据,或直接在货款中扣掉,目的就是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乱收费。”彭经理说。此外,很多零售商为了不给供应商留下证据,给供应商开具的各种收费单据通常都使用简易的“二联单”,并非正规发票,即使供应商举证,也难以查证是否为商超所开。

  供应商吃哑巴亏消费者成冤大头

  由于目前我国缺少相关立法,经济处罚缺乏威慑力,同时零供关系严重失衡,导致商超“乱收费”这一难题“久治难愈”。这样不仅压缩了供应商的利润空间,还导致物价虚高,使消费者成为冤大头。

  李英告诉记者,比如方便面等快消品,在超市一年大约是1到2个百分点的利润,供应商焦头烂额挤进去,但最大的赢家是超市。每年退出超市的供货商比例约有10%至15%,忍受不了就退出。

  “现在想要超市正常结清货款几乎是白日做梦,压三四个月很正常,拖半年甚至一年也是常有的事。虽然合同中有结款期限约定,但超市总能找到延期付款的理由,比如指责某个单品供货不及时、结款单据不全等,有时甚至连解释都不解释,就让等着。”山东一家大型超市的食品供应商张建新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中国零售研究中心主任陈立平认为,商超设置超长账期并将人力成本、物流成本向供应商转嫁,导致很多中小供应商不堪重负,生存艰难。

  “进超市是找死,不进超市是等死”,这种矛盾心态,折射出我国零供关系持续恶化、难以扭转的深层次原因。“零售商开的价码必须认,可交完费又觉得自己很艰难、很委屈。”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说。

  记者采访发现,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企业成本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最后一公里”大幅涨价,已经成为推高物价的主要原因之一。

  “羊毛出在羊身上”,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件3元的商品加上正常税金、损耗和海报费、节庆费等各种费用,到大超市至少要卖10元才能挣钱,成为商超物价虚高的主要因素。济南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黄庆财说,这些虚高的价格最后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受损害的是买单的老百姓,抑制了居民消费。

  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上海商学院教授顾国建等专家指出,针对商超乱收费设置的大多是部分规章文件,没有上升至法律层面,对零售商的约束力不足。此外,现行规定对商超乱收费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处罚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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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陈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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