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据新华社长春1月1日电 明星在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上秀照片、发牢骚、讲段子,在这些看似个人化行为的背后,却可能是隐藏着巨大商业利益的“软广告”。记者调查发现,“软广告”在新媒体平台上正悄然蔓延。专家表示,有关部门应尽快明确监管明星微博广告的责任与义务。
告诉记者,微博上正常渠道的推广都会在广告下方标注“推广”二字,但名人微博私自发布的内容并不在广告监管范围之内,除一些个别词可以被发现外,绝大多数类似的“软广告”都监测不到,谈起监管更是奢望。
另据微博社区公约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用户觉得名人发布的内容不妥,可以直接选择投诉。但记者查阅新浪微博公布的《微博社区管理规定》等发现,明星发布的“软广告”很难被界定为包含假冒伪劣等信息的“垃圾广告”或者“不实信息”。即便举报,也很难被有效处理。
西安铂通电信广告有限公司石磊表示,名人微博发布软广告不合情理,面对这类现象,有关部门不该放任自流,监管体系和机构应该及时介入。
据悉,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微博等新媒体营销推广的专门法律法规,现行广告法中也尚未纳入新媒体中明星代言的内容。陕西高新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凯表示,微博软广告还处于法律空白地带,很难从现有的法律中去界定其身份及影响,一旦微博软广告中推广的产品出现问题,就很难追究内容发布方的连带责任。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教师付晓光分析指出,软广告的推广是名人与粉丝之间“弱友谊”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现象。新媒体平台上内容传播多源,把控难度很大,应该采取自律与他律结合的方式,这就需要微博名人、“大V”自觉遵守网络道德,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另外,法律法规也应尽快明确。
“之前明星代言假冒伪劣产品的电视广告,说是有人会被追责,但最后却都不了了之。”张文凯建议,工信、广电等部门应加强对名人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明星微博发布虚假广告、代言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要建立多部门联合处理机制,限制其商业推广、演出等营利活动,以提高名人的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