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亿元建设城市综合体 泉城跨入新时代

http://www.e23.cn2012-04-20济南日报

    摘  要:按照全市城市建设管理重点项目推进计划,今年我市将重点推进包括文博CBD、香格里拉酒店、舜井-解放阁片区在内的17个城市综合体项目,总投资1500亿元。

  我市年内至少有10个项目可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或下半年出台

  市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随着相关工作的理顺,加上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召开后各级各方面都在大力推进相关工作,今年的拆迁征收补偿工作应该会比去年更有成效,已确定的重点项目的征收拆迁工作首先会得到落实,年内至少有10个项目可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下一步,房屋征收补偿除了必须的外部程序严格按照法规的要求进行外,政府部门内部的相关工作,将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尽可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全面提速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为重点项目落地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市城乡建设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今年上半年将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争取下半年出台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替代上述暂行规定。据了解,该办法作为政府规章,已纳入市法制办今年的立法计划。

  就具体的拆迁征收补偿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征收拆迁管理处也提出了相应建议。一是开拓创新,创新工作方法。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多想办法帮助被征收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考虑解决合理诉求,不因征收降低群众的生活质量,减少其生活收入来源;考虑到征收拆迁工作给被征收群众生活、工作带来的影响,应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二是尽快开通司法强制拆迁程序。三是建立房屋征收评比奖励制度,提高参与方房屋征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加快我市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的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力度。结合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和建设美丽泉城领导小组确定的279项重点工程,市城乡建设委还提出成立全市重点项目征收拆迁工作推进小组的建议,统一协调、推动各项目的征收拆迁补偿工作。

  法律专家和有识之士同时指出,除了做好征收拆迁立法,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要求做好征收补偿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相关行为,真正做到阳光征收,有情和谐拆迁,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外,职能部门还应当做好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传,让政策法规的内容深入人心,消除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的抵触情绪;媒体也应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多从正面报道房屋征收对城市发展的重大意义,多报道房屋征收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阳光征收、和谐拆迁中的感人事例,为房屋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被征收人也应当通过深入学习政策法规,积极合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征收补偿方案较为合理的前提下,以大局为重,多关心城市发展,以支持公共利益为荣,不做“钉子户”。

  政策法规

  房屋征收法规及程序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代了2001年6月13日公布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3月21日,《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政策。

  据市城乡建设委征收拆迁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条例和暂行规定,政府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在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严格履行相关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

  1.受理。项目实施单位(如市政、河务、公路、旧改等单位)提出征收意向,报市城乡建设委审查,符合条例和暂行规定条件,同时满足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的,予以受理。

  2.调查摸底。由征收实施单位联合区、街道对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源、人员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

  3.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方案拟定后,报市城乡建设委对其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细化优化,然后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专题联络员会议讨论,经联络员会议15家成员单位讨论修改完善后确定。

  4.公示。已确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要在征收范围内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为30天,同时在市城乡建设委征收拆迁网上进行公示。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室,受理被征收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进行归纳整理后,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吸收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对群众作出书面答复,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征收补偿方案,还需进行二次公示。

  5.资金监管。在补偿方案确定并获得多数被征收群众认可后,市城乡建设委要对征收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所需费用进行概算核算,并对补偿资金、安置房建设资金进行监管。

  6.作出征收决定。在上述程序均履行完毕后,具备征收条件的项目,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审批,然后作出征收决定,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单位、群众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7.组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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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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