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健身卡、购物卡、美容卡……这些卡大都免不了这样一个模式:预存资金,持卡消费。市民在享受使用预存卡便捷的同时,也遇到一个问题——— 退卡难。11月1日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有律师表示,该办法可以为消费者退卡提供法律依据。
卡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
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规定,发售卡的企业应依据用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预付卡分为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单用途卡属于商务部管辖范围,而多用途卡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
单用途卡:由一家公司发行、只在这家公司所属集团使用的卡,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如一些大型商超购物卡、美容卡。
多用途卡:可以在两家或两家以上不同的公司使用的卡,如市民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能在多个场所进行结算的“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