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购新规3月份实施 电商春节前抢推网购“后悔权”
摘 要:女报1月16日讯 网购商品将有“后悔权”了。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届时,网民网购商品七日内无条件免费退换货,将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在各电商的退换货规定,多半出自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行为,或者市场竞争从价格向后台的延伸。”
女报1月16日讯 网购商品将有“后悔权”了。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届时,网民网购商品七日内无条件免费退换货,将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在各电商的退换货规定,多半出自企业和行业的自律行为,或者市场竞争从价格向后台的延伸。”电商观察员鲁振旺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各家电商网站关于退换货的要求都不统一,五花八门的规定让消费者疲于应付。即使最早在行业内发起7日无条件退换货的淘宝网,对卖家也是采用的自愿原则。
记者了解到,虽然离3月15日还有2个多月,但已有电商开始修改退换货政策。
1月1日,京东宣布从自营品类开始试行“新消法”,用户购买京东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其开放平台商家经针对性培训后也将逐步执行“新消法”。而其他多家电商企业也表示将随后跟进。
鲁振旺表示,“新消法”七日免费退换货的规定,整体上统一了电商的售后体系,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不过,一部分电商企业现行的退换货政策仍与“新消法”有出入。如1号店规定“同一用户一单购买2件以上同一商品时,不再享受无理由退换货”;有的电器类电商则规定“大家电类属于特殊商品,一经签收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货”。
(小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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