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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诉加多宝索赔10亿获立案 凉茶司法大战再掀波澜

http://www.e23.cn2014-05-09光明网

    摘  要:在“王老吉”商标归属仲裁结果落定两年之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法律争端仍未结束。5月7日晚间,王老吉所属上市公司广药白云山(SH600332 HK 00874)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和王老吉商标案相关情况。

  在“王老吉”商标归属仲裁结果落定两年之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法律争端仍未结束。5月7日晚间,王老吉所属上市公司广药白云山(SH600332 HK 00874)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和王老吉商标案相关情况。

  据公告,王老吉诉加多宝商标侵权索赔10亿元案已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时加多宝拖欠“王老吉”商标仲裁费一案,也已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而对于广药的公告,加多宝方面回应称广药是“恶意制造事端,吸引眼球,误导公众,打压加多宝”,并称“保留对其巨额索赔的权利”。而双方争议之中,此前曾喧嚣一时的“备案协议”再度浮出水面,成为争端焦点。

  公告称法院将强制执行加多宝拖欠仲裁费

  据广药集团上市公司广药白云山5月7日发布的公告,广药集团就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拖欠商标仲裁费一事在东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执行。

  据了解,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于2000年5月2日签订协议,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5月1日。此后,鸿道集团又分别于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与广药集团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欲将商标使用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

  然而,鸿道集团在后两份补充协议的签订中有行贿行为,此后东窗事发,双方遂就“王老吉”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产生争议。2000年签订的合同于2010年到期后,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以收回王老吉商标授权。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因行贿所与广药集团签署的两份协议《“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并承担46.4万余元的仲裁费用,且必须在30天内支付完毕。

  据白云山公告,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效期为两年。在执行有效期即将到期之际,鸿道集团始终未履行支付仲裁费的相关仲裁决定。依据法律规定,广药王老吉申请向鸿道集团财产所在地东莞中级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要求鸿道集团在东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加多宝支付仲裁费46.4万元,并以此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利息直至付清为止。

  公告称,目前东莞中院已于2014年5月5日发出《受理通知书》,表示将依据已生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决定立案执行。

  加多宝6家公司均为被告

  白云山当晚公告还称,已正式启动对加多宝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两年间违法使用“王老吉”商标侵权行为的诉讼,索赔标的为10亿元。该案已获广东省高院正式立案受理,加多宝在全国6家公司均为被告对象。

  广药方面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2010年5月2日之后,加多宝再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就属于违法,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权,广药方面据此向广东省高院提起诉讼。5月7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案号为[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案。

该案件中,广药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标的为人民币10亿元(实际以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专项审计数额为准)。同时,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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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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