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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售假售劣现象严重 多部门发力清理乱象

http://www.e23.cn2014-08-15中国经济网

    摘  要: “我是陈欧,我为假货代言”,这一句原本很“帅气”的广告词瞬间化作最讽刺的调侃,近日聚美优品被曝出售奢侈品假货的消息备受关注,而关于电商售假的讨论也随之再次引爆网络。众所周知,网购发展非常迅速,网购规模逐年扩大,据统计,2013年已经达到1.85万亿,增长超过40%。

,强化质量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夯实标准、计量、认证等质量基础性工作,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构建质量追溯体系、制定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做出努力。魏传忠还指出,对于电子商务质量提升,不仅电商企业在探索,质检部门也在从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今年,质检总局要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 “帮”企业建立质量管控体系、“打”网购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促”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质检部门和电商企业可以在质量信息共享、检验检测培训、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制定等方面加强合作和沟通。

  而在今年5月份召开的全国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提出要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把电子商务作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来抓。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针对电子商务领域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去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就启动了有关立法研究工作,加快了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了风险监测和专项抽查。去年底,在杭州成立了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深入开展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大数据”采集、分析工作,初步制定了网上风险监测神秘抽样、检测协作和属地查处等制度,开发了风险监测系统软件,搭建了覆盖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属地执法协作网络。

  另外,自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也特别强调了消费者在网购商品过程中的维权问题,其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成了受多方关注的条款之一,相关部门持续关注着这一条款的落实情况。近日有报道称,新《消法》实施五个月以来,“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却在实践中争议不断。退货手续繁杂,商家以各种理由搪塞等,使网购退货依然障碍重重。

  据全国消协组织提供的资料显示,电商经营者在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有关规定时,普遍存在新责任难尽人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擅自扩大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解释等问题。例如不少电商经营者还设置了“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使得消费者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大打折扣。有的电商经营者还规定必须提供相关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才提供退换货。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7月10日召开约谈会,就落实无理由退货规定约谈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等10家电商企业,听取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同时,针对网上消费乱象,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了“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严打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行为,整体将持续至11月。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行动将针对消费者较为关切的网货质量问题,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以及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重点监管范畴包括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以及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同时依托基础数据,重点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其间第三方平台商户的经营资格,乃至部分领域卖家的销售资质也会被重点检查。届时将依法查处、大力曝光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甚或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网站网店。

而针对代购售假的现象,海关在8月1日出台新规,今后未以《货物清单》、《物品清单》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海外代购行为将涉嫌走私。新规的出台意在明确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对海外代购行业的大力监管,海外代购将洗牌,未来合格的个人才有机会从事海外代购业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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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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