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条鲫鱼短7两店家要赔你500块?

http://www.e23.cn2014-09-17扬子晚报

    摘  要:由于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加大了对侵权商家的处罚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近半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大大提升,全省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投诉达68942件,同比上升52%。在昨日召开的“新《消法》实施半年新闻发布会”上,省消协还发布了与新《消法》中“首次确认保护个人信息”、“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等条款相关的案例。

定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障权,被工商部门处以1000元行政处罚。

  【解读】

  李晓娟介绍,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上述行为均违反了新《消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但以往由于个人难取证不好维权。半年以来,全省已受理此类案例两起,说明投诉只要有依有据,追根溯源可维权成功。

  不过遗憾的是,由于新《消法》未规定此项侵权的赔偿标准,目前还只能由工商部门对侵权者实施行政处罚。

  关键词 产品提前终止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没通知到 银行赔3月利息和200元礼券

  2011年2月28日,顾女士在盛泽某银行投资10万元买理财产品,年利息为6.3%,期限三年,至2014年3月1日终止合同。后顾女士按约每年领取利息,但今年3月1日她支取本金和利息时,被告知该理财产品的债务人已在3个月前提前还款,顾女士第三年只能领取9个月的收益。顾女士投诉至苏州市消保委盛泽分会。

  银行负责人认为己方没有过错,称提前还款后已用短信告知,只是顾女士留的是固定电话,没有短信显示,而且银行打了两次电话均无人接听。

  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银行人员,新《消法》中有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相关条款后,经调解,双方达成“由银行支付顾女士10万元存款3个月的活期利息以及200元的礼金券”的协议。

  【解读】

  新《消法》规定“一旦产品管理人提前终止产品,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向投资者兑付应得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根据这条规定,银行要以公告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应当及时兑付存款额义务,也就是说要及时告知投资者结算,但这一点银行没做到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统计,3月15日—9月15日,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金融服务类投诉10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35倍,其中近一半涉及合同类投诉。

  关键词 7天无理由退货

  网购灵芝胶囊后担心上当 退货成功但须自付运费

  消费者任某4月初向北京某健康科技中心订购了30盒中成药(灵芝北芪胶囊),价值7960元。收到货付款后发现该批货的寄件人为“健康百年中心”,但发票上的印章为福州市某门诊部。于是怀疑该批货品来路不正规,认为自己上当受骗,要求退货,并投诉到苏州市平望消保委分会。调解人员与北京该健康科技中心取得联系,对其宣传新《消法》知识,指出本投诉适用新《消法》第25条“七天无理由退货”,对方同意全额退款,但需要发货方(即福州市某门诊部)同意。调解人员再次与该门诊部联系并宣传新《消法》。经多次调解获全额退款,消费者按法律规定承担退货运费102元。

  【解读】

  新《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同时规定下列4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同时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省消协人士解释,这样的约定也兼顾保护了经营者的利益,限制了消费者随心所欲网购、事后反悔情况的频发。

群体性消费事件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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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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