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由于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加大了对侵权商家的处罚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近半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大大提升,全省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投诉达68942件,同比上升52%。在昨日召开的“新《消法》实施半年新闻发布会”上,省消协还发布了与新《消法》中“首次确认保护个人信息”、“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等条款相关的案例。
由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近年来,我国不断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群体性消费事件,但由于纠纷数额小,或消费者势单力薄,举证困难,维权陷入尴尬境地。新《消法》首次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于群体性消费事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昨日的发布会上,李晓娟介绍:“以前香港曾提起过公益诉讼,每个消费者最终获赔10元。”她介绍,新《消法》实施半年来,全国尚无1例消协作为诉讼主体的公益诉讼案例,因为难度确实比较大。但我省消协目前也正不遗余力推进此事进展,希望就霸王条款或群体消费提出公益诉讼。“目前已征集很多线索,正请专家论证。”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线索较多,但其中比较突出发生在四大领域:网络平台霸王条款、金融保险业的霸王条款、洋快餐福喜事件、汽车零部件垄断等。这意味着,新《消法》实施后的首单公益诉讼,或许将从上述四领域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