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50城 跨境电商零售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0-01-21 09:16:26

来源: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作者:贺阳

责任编辑:卢卫美

   为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1月17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将石家庄等50个城市(地区)及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

  据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金额为918.1亿元,同比增长16.9%,对丰富国内产品供给、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吸引消费回流、更好满足居民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中,部分省市的跨境电商进口成绩、增势喜人。以广东省为例,其去年跨境电商的进口总值达366.2亿元,增长21.3%,占全国进口总值的39.9%。

  此次通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同于一般贸易,主要是满足国内居民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必须是直接面对消费者且仅限于个人自用,因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并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进一步简化了程序。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一年多以来,各试点地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跨境电商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商务部表示,本次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在试点地区的选择上,主要有几大考虑因素。首先,是统筹考虑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将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区纳入试点。其次,结合综合保税区开放发展要求,将设有综合保税区的部分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纳入试点。同时,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将新设立的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城市纳入试点。最后,要积极发挥跨境电商扩大消费、支持相关地区开放发展作用,将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在城市纳入试点。

  公开信息显示,本次扩大试点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从37个城市扩大至海南全岛和其他86个城市(地区),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据悉,新增的50个城市(地区)分别为:石家庄、秦皇岛、廊坊、太原、赤峰、抚顺、营口、珲春、牡丹江、黑河、徐州、南通、连云港、温州、绍兴、舟山、芜湖、安庆、泉州、九江、吉安、赣州、济南、烟台、潍坊、日照、临沂、洛阳、商丘、南阳、宜昌、襄阳、黄石、衡阳、岳阳、汕头、佛山、北海、钦州、崇左、泸州、遵义、安顺、德宏、红河、拉萨、西宁、海东、银川、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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