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终审败诉 “乔丹+图形”商标被撤

2020-04-09 09:21:10

来源: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作者:颉宇星

责任编辑:卢卫美

  4月8日,中国运动品牌界迎来重磅消息: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丹体育)终审败诉。对于乔丹体育来说,“山寨”行为虽然在短时间内获得了不少关注,但后患无穷,不仅影响了品牌形象,其IPO(首次公开募股)之路也就此搁浅。

  据了解,乔丹体育和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Jordan)在过去一直共用中文名“乔丹”,为此迈克尔·乔丹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乔丹体育在此前的一审和二审均获胜,而此次作出判决的机构是最高人民法院,其认定一审、二审作出的判决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据悉,乔丹体育于1991年注册“丹桥”商标,2000年将企业名称改为乔丹体育。2012年,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围绕乔丹商标是否侵权,双方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在于姓名权,迈克尔·乔丹认为乔丹体育注册使用的商标会造成公众对产品来源的误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并以此申请撤销对上述商标的注册。

  乔丹体育代理律师认为,乔丹本人的姓氏为Jordan,这和QIAODAN相比有很大不同,而且Jordan只是美国一个普通的姓氏,很难认定乔丹体育与迈克尔·乔丹本人存在必然联系。虽然乔丹本人拥有很高的社会知名度,但这并不代表他的姓氏在产品商标方面拥有特权。

  而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迈克尔·乔丹对中文“乔丹”享有在先姓名权,乔丹体育败诉。

  对于商标之争,乔丹体育似乎已经察觉到该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自去年10月起,中国商报记者发现,很多家乔丹体育专卖店突出“QDSPORTS”标志,弱化了“乔丹”汉字标志。

  服装行业专家李亚辉对记者表示,对于乔丹体育来说,重新打造商标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他认为,这个争了八年的商标对乔丹体育未来的品牌升级没有过多帮助。

  事实上,“山寨”商标不仅让乔丹体育形象受损,还致使该公司的IPO搁浅。据了解,去年是乔丹体育进行IPO的关键时间点。据中国证券委员会网站信息,去年4月,乔丹体育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已通过初审。

  其实早在2011年11月,中国证券委员会就首次通过了乔丹体育递交的上市申请。彼时业内一度认为,乔丹体育很有可能击败安踏和李宁,成为中国第一家登陆国内A股市场的运动用品企业。然而,乔丹体育被迈克尔·乔丹的一纸诉状挡住了上市之路。

  根据我国《首次公行股票并上市办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必须满足“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的条件。显然,当时的乔丹体育不满足上述条件。2014年11月,中国证券委员会也明确表示,乔丹体育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中国证券委员会将在相关受限因素消除后,按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在乔丹体育陷入商标纠纷的这段时间内,安踏、特步、361°等国产运动品牌母公司相继成功上市。

  服装行业专家刘亮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虽然乔丹体育靠“乔丹”商标获得了不少关注,但从长远来看,这一行为对于品牌和公司业绩都是巨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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