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10大坑人消费潜规则 您遭遇几种?

http://www.e23.cn2012-03-15 重庆商报

    摘  要:餐饮企业自带酒水需收开瓶费、“紧俏”汽车要加价才能提车、宽带上网须在网两年才能注销……历时两个月的网上征集和评选,昨日,市消委会发布了“十大消费潜规则”:餐饮、汽车、通讯服务、快递、旅游、网络团购等行业榜上有名。对于“十大消费潜规则”,市消委会表示将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反映,并重点予以关注,积极引导规范,促进消费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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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规则6 导游强迫游客指定消费

  反映:不少导游与商家串通,强迫游客到指定商家购物消费。

  案例:去年11月,市民徐小姐参加了重庆“一日游”。“交了60元团费,谁知导游竟在合同中标注,要去两个购物点。”徐小姐说,短短一天的行程,在购物点就耗了两三小时。导游虽未强迫一定要购买,但期间不断地游说。“团费那么低,根本就没有利润,你们配合一下,买些土特产嘛。”

  说法:业内人士表示,如消费者发现合同条款存在“指定商家”字样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尤其是遇到被导游强迫购物时,一定要及时向旅游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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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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