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餐饮企业自带酒水需收开瓶费、“紧俏”汽车要加价才能提车、宽带上网须在网两年才能注销……历时两个月的网上征集和评选,昨日,市消委会发布了“十大消费潜规则”:餐饮、汽车、通讯服务、快递、旅游、网络团购等行业榜上有名。对于“十大消费潜规则”,市消委会表示将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反映,并重点予以关注,积极引导规范,促进消费和谐。
潜规则6 导游强迫游客指定消费
反映:不少导游与商家串通,强迫游客到指定商家购物消费。
案例:去年11月,市民徐小姐参加了重庆“一日游”。“交了60元团费,谁知导游竟在合同中标注,要去两个购物点。”徐小姐说,短短一天的行程,在购物点就耗了两三小时。导游虽未强迫一定要购买,但期间不断地游说。“团费那么低,根本就没有利润,你们配合一下,买些土特产嘛。”
说法:业内人士表示,如消费者发现合同条款存在“指定商家”字样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尤其是遇到被导游强迫购物时,一定要及时向旅游局投诉。